审计部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接受教育厅的业务指导和检查。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院的规章制度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。具体职责是: 一、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,开展学校内部的各项审计工作。 二、拟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认真贯彻执行。 三、定期对全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;对全校财务预算、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对科研经费、专项资金进行审计;对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;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、有效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;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。 四、组织、实施审计调查,为学校完善财务审计制度提供依据。 五、负责对学校的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、设备购置及一次性批量购置低值易耗品或低值耐用品、大宗物资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重点审计监督。 六、检查国家财经纪律、法规和上级部门、学校内部制定的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;督促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。 七、负责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 八、与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对学校的审计工作。 九、组织审计人员学习财经审计法规,开展审计理论研究,做好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。 十、负责内部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。 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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