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常审计监督范围: 1万元以上的基建、修缮支出,一次性购买或单位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、仪器设备、图书等支出先审计后付款。5万元以上的工程和采购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,招标前送审。
相关学院文件:
1、忻州师范学院关于经费开支项目审计实施办法-- 院政字〔2012〕25号)
2、忻州师范学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--(院政字〔2014〕92号)
3、忻州师范学院关于经费开支审批及程序管理的暂行办法--院政字〔2014〕14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