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及时送审的通知
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程建设项目(包括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、拆除、修缮、安装等及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、服务)的审计流程,确保项目结算审计的及时性与准确性,同时配合学校财政资金的合理调度与支付,特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提出如下补充通知:
一、送审资料要求
(一)为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书时,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,确保结算书的内容真实、完整。同时,报送结算资料时,应附带详细的资料清单,以便于审计部门快速、准确地审核。
(二)对于送审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%以上的建设项目,建设管理单位在提交有关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时,应详细列明变动原因、影响及对应的费用调整,以便于审计部门全面了解项目情况,作出准确的审计判断。
(三)针对特殊情况下需补送资料的情形,建设管理单位在书面说明原因时,应明确补充资料的具体内容、原因及其对审计结果的可能影响,以便审计部门在审核时能够充分考虑。
(四)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,工程建设结算审计需报送的资料清单中以下内容:
1. 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表,详细列明每期进度款的支付时间、金额及支付依据;
2. 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、进度、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的评价报告;
3. 其他与项目审计相关的重要资料。
二、审计时间
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,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工程结算审计周期一般为15—20个工作日。对于特殊项目或复杂情况,审计时间可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。审计部门将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,并出具审计报告。
三、送审时间
为确保财政资金能够及时支付,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,施工单位应将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报送至建设管理部门进行预审。建设管理部门在确认资料真实性、完整性后,应及时由其内部工作人员(施工方不得送审)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审计部进行正式审计。审计部接收送审材料的时间截止至11月中旬。因逾期送审而造成的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,将由建设管理单位自行承担。
四、其他事项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的送审工作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。对于在送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虑,请及时与审计部沟通联系,以便我们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。同时,我们也将加强对送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,确保送审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。
审计部
2024年5月10日
附件:
工程结算审计需报送的资料清单
1.审计委托/立项书;
2.项目论证报告;
3.院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;
4.政府采购审批表;
5.招标文件、招标公告、中标公告(网页截图);
6.投标文件(或响应文件)及中标通知书;
7.预算书;
8.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;
9.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;
10.开工报告、竣工报告;
11.工程结算书及广联达电子版(纸质版需工程管理单位、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,并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章);
12.工程变更及签证资料(含设计变更、洽商、签证单、图纸会审等,需设计单位、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);
13.隐蔽工程资料(需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)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隐蔽工程的,送审时需要同时报送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、拆除工程原始影像资料、拆除工程跟踪计量资料;工程项目涉及土方开挖的需要提供原始地貌图等;
14.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;
15.竣工图纸(含电子版),不具备绘图条件的工程应提供竣工示意图,示意图需标注尺寸、材料、工程做法等;
16.工程量清单底稿;
17.竣工验收报告;
18.影像资料;
19.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资;
(注:以上资料中有关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规定,是针对有监理单位的情况下所做的要求,如果没有,则不做要求。)
忻州师范学院基建维修类审计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清单
序号 |
名 称 |
本次实际提供文件(√) |
张数 |
备注 |
1 |
审计委托/立项书(通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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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立项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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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会议纪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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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政府采购审批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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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招标文件、招标公告、中标公告(网页截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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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投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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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预算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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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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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施工单位营业及资质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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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开工报告、竣工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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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工程结算书及广联达电子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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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工程变更及签证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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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隐蔽工程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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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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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竣工图纸(含电子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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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工程量清单底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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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竣工验收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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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影像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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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审计需要的其他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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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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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交人: 接收人: